|
|
| |
外国人申请L签证 |
- 旅游者申请L签证时须回答有关问题并提供如下相关证明 :
- 外国人来华探亲申请L签证
- 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和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申请L签证
- 外籍儿童在华寄养申请L签证
- 留学生家属及陪读人员申请L签证
|
|
- 外国人申请一年F签证
- 外国人申请二至五年F签证
- 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申请F签证
|
| (一)、申请F签证对象: |
- 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北京市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 对国家或北京市经济文化发展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 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 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点专业技术人员。
- 在京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 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有影响的外籍华人。
- 上述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
|
(二)、此类人员申请F签证时须回答有关问题并提供如下相关证明: |
- 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
- 住宿地派出所开具的住宿证明。
- 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受聘或任职单位印章,粘贴一张近期两寸半身正面淡蓝色免冠照片。
- 国家一类被授权单位为高层次人才申请“F”签证给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公函。
- 投资者交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 (三)、此类人员可申请有效期两年以上、5年以内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
| |
| 首次申请永久居留 |
| 一.投资申请 |
| 1)个人投资50万美元以上 |
(一)申请条件:
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中,个人直接投资或已连续三年投资合计50万美元(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以上,并在北京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投资者一栏注明是申请者本人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
| (二)需提交的材料: |
- 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复印件(携带原件);
- 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
- 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者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必须是在申请前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书》);
- 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
- 本年度通过工商局年检A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携带原件);
- 政府审计部门或有关机构出具的该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携带原件);
- 提供申请之日前连续三年的北京市税务局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
- 国家发改委或北京市发改委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复印件(携带原件)。
- 配偶同时申请时提交“结婚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 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办理时提交“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 其他必要的证明。
|
| 备注: |
- 所有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所有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
- 所有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
| 签证、居留许可补发 |
(一)补办的对象:
丢失护照的外国人、换发护照的外国人、新领取护照的外国人 。
(二)申请补办签证、居留许可的手续: |
- 提供补发或换发(新领取)的护照或使馆出具的出境代用证件。
- 换发新护照的外国人所用过的旧护照和签证(或居留许可)。
- 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居留许可报失证明》,如遇外国人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因更换护照收取申请人旧护照时还应出具致出入境管理处关于为丢失或换发(新领取)护照人补办签证的照会。
- 在京新出生的外籍儿童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儿童的父母)所持的外国护照和签证(或居留许可)。
- 提交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如补办居留许可还需加盖接待单位印章。
|
注意事项
(一)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应当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缴纳规定的费用。
(二)外国人申请签证的有效期或入境次数,申请居留许可的时限,应当以出入境管理机关批准的为准。
(三)出入境管理机关有权依法拒发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或证件。对已经发出的签证、居留许可或证件有权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四)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外国人本人提出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下列情形允许代办。
1、探亲者可由其亲属;团体旅游可由旅行社;看病者可由亲属或接待单位代办L签证。
2、接待单位可以为本单位接待的外国人代办申请F签证。
3、外国人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可以代办居留许可,但首次受理外国人的居留许可申请,必须面见本人。
(五)外国人居留许可项目、内容变更或迁移,应当在10日内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变更或迁移手续。
(六)外国人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出入中国国境,不需要再办理签证手续。
(七)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外国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