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②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③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④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
⑤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⑥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
⑦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
⑧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
⑨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⑩登记注册委托书;
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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